审计室

发布时间:2019-06-13作者:访问量:2273

审计主要职责:

参与本院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并对各项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对学院内各项改革经营、收益分配和单项提成与分配是否合法合理进行审计监督;

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参加学院召开的与审计业务有关的会议,有权对本院有关部门进行调查了解,查阅有关资料,索取有关证明材料,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设置障碍;检查被审计单位的财会帐目是否违反财经制度,被审计单位必须如实提供,不得拒绝和隐匿;

凡是本院所属部门对承包单位的承包任务、定额、收益、分成、奖励和经费缴拨等情况,必须经过审计确认后方能生效、兑现;

凡是学院领导决定应进行审计的单位负责人,未经离任经济审计,均不得调离。

负责办理上级审计部门和学院领导布置的审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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