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2009.6.29.)

发布时间:2010-12-09作者:访问量:617

广东省中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是共青团中山市委员会领导下的综合性青少年校外培训和活动基地,属公益性质的国家事业单位,是中国青少年宫协会常务理事单位。

 

中心(宫)位于中山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地带,邻近市委市政府,建筑面积8000多平方米。中心(宫)现有专、兼职教师100多人;每年开设50多个项目300多个培训班,培训项目包括艺术、文化、科技、体育类等,年均培训学员达18000多人次。是中山市水平最高、规模最大的社会教育机构。多次获全国、省、市的表彰,连续两次被评为全国先进青少年宫。

 

中心(宫)集培训教育、公益活动、艺术演出于一体,以良好的教育环境、优秀的师资队伍、严谨的教学管理和完善的教学设施为基础,通过素质教育、艺术培训、科普教育、文娱体育、公益活动等形式,为社会培养了大批青少年人才。

 

中心(宫)下属的海燕艺术团、中山市青少年民乐团更着力培养各类艺术人才,传播和推广文化艺术,经常参与社会的大型文艺演出,曾多次应邀出访欧洲、日本、澳洲、纽西兰、香港、澳门等国家和地区,受到广泛好评,是中山市青少年对外文化艺术交流的窗口。

 

2005,中山市政府投资2000万人民币对青少年活动中心(宫)进行改造,20064月份峻工后,青少年活动中心(宫)以崭新的面貌、一流的教学环境为中山的广大青少年服务。                                                  

岗位:芭蕾舞教师

岗位职责:负责本单位芭蕾舞教学任务,为艺术团培养芭蕾舞小演员,培养好苗子为专业艺术院校输送人才。积极参与各项公益及演出活动。

岗位要求:艺术院校专业毕业,本科以上学历,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扎实的专业技能。女性、年龄26岁以下,身体健康、形象端庄。具有有一定教学能力和各类表演水平,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工作责任心,具有芭蕾舞师资4级(含)以上者优先考虑。

 

请有意向的同学到学生处登记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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