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06作者:访问量:526

各位教师:
    根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做好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沪社办[2017]104号)文件精神,2017年度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已开始。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烦请各系、部、二级学院秘书告知本院系教师,并将此通知打印出来,粘贴于各院系布告栏:
    一、项目设置
2017年度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分为系列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三大类,面向全市公开招标,公平竞争,择优立项。
    《课题指南》只列“系列课题”选题条目,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的申报不受该指南选题条目限制,可自行设计选题,但必须遵循指南的指导思想。

    二、申报条件
    1. 系列课题申报者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须有两名同一学科、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书面推荐。
    2. 一般课题申报者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须有两名同一学科、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书面推荐。
    3. 青年课题申报者和课题组成员必须是35周岁以下(即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尚未取得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青年社科研究者。
    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三、申报要求
    (一)系列课题
    1.系列课题按规定条目进行申报。系列课题条目都是当前党和政府迫切需要研究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用研究系列的形式在于突出课题研究所涉及问题的广度和深度,强调课题研究应当突破单一学科的局限,由多学科共同参与。系列课题的成果质量取决于承担者的研究能力,也依赖于整个研究系列的组织协调。鼓励对系列课题开展跨部门、跨单位、跨学科的综合研究,鼓励实际部门和研究部门的专家学者联合申报和合作研究。
    2. 2017年度系列课题设9个研究系列, 共61个子课题。系列课题要求在1年内完成,资助经费为每项5万元。系列课题条目不分学科,申报者既可以申报整个研究系列,也可以申报研究系列中的某个子课题。若申报整个研究系列,申报者除自己承担其中某个子课题外,还应当落实好整个研究系列中其他子课题的申报者;若申报子课题,则每个申报者限报一项。申报者应按《课题指南》选题条目进行设计论证,不得改动选题条目规定的研究方向。
    3. 系列课题立项后,采用首席专家负责制,由首席专家对整个研究系列负总责,统筹和协调所有子课题的研究工作。若系列课题在申报、评审中没有或无法产生首席专家,该系列课题立项后,由市社科规划办公室根据研究需要指定首席专家,负责协调各子课题的研究工作。
    4. 每项子课题都应有相应的中期研究成果和最终研究报告。最终成果一般为不少于2万字的研究报告。应用研究类系列课题中期成果形式要求为一篇《成果要报》,《成果要报》要体现问题意识,重点突出研究的实证性和对策性,切忌面面俱到或概要式归纳研究内容。基础研究类系列课题中期成果形式要求为一篇理论性文章。文章内容要紧扣研究主题,可选择在中央或上海的主要理论报刊上公开发表。

    (二)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
    1. 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按学科进行申报。学科选择参见《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数据代码表》中的学科分类目录。跨学科研究选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作为主学科进行申报。 
    2. 2017年拟立项一般课题200项,资助经费一般为每项8万元;青年课题100项,资助经费一般为每项6万元。时效性较强的应用类课题在立项后1年内完成;基础类课题要求在2-3年内完成。

    四、限定条件
    2017年度市社科规划课题的申请作出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项市社科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市社科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项市社科规划课题申请;在研课题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项市社科规划课题申请。
    2.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市社科规划课题以及其他国家级、省市级课题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市社科规划课题。
    3.系列课题申请人不受上述1、2条款限制,但仍需满足市社科规划课题申请人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且同一申请人作为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只可参与一项市社科规划系列课题申请。
    4.申请市社科规划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其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市社科规划课题。若负责人申请的本年度国家级项目获得立项资助,市社科规划课题则不再予以立项。
    5.凡以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申请市社科规划课题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课题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多项课题结项。
    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市社科规划课题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课题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7.不得以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研究成果申请市社科规划课题。

    五、申报方式
    1. 实名认证。该课题采取网上填报方式,申报者请登录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网址:
http://www.sh-popss.gov.cn)的课题申报管理系统中注册个人用户(已注册用户直接登录系统即可),完成实名认证,补充(更新)个人资料。
    请申报者务必于2017年6月20日(星期二)之前完成实名认证,届时市哲社办将关闭此项功能。如有申报意向,请尽早完成实名认证,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实名认证则今年无法申报课题。
    2. 网上申报。完成实名认证后,申报者登录该申报系统,填写相关课题申报数据,将系统自动生成的课题申请书电子文档打印装订后,报送科研处。
   
    六、申报材料
    请申报者务必于2017年6月30日(星期五)上午11:00之前将下列材料交至科研处:
    1. 系统自动生成课题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七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 系统自动生成课题申请书电子版发至发送至邮箱:科研处唐瑞OA邮箱或
shangxikyc@163.com

                                                       科 研 处
                                                     2017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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