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26作者:访问量:539

各位教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现已开始。
    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敬请各系、部、二级学院秘书告知本院系教师,并将此通知打印出来,粘贴于各院系布告栏。
    一、奖项设置
    本届优秀成果奖设置“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四大类。除“普及成果奖”、“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外,其他奖项分设设置“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本届评奖的奖励名额,全国总计1500项左右。各学科的奖励名额,结合国家战略和学科发展需要,依据该学科申报数占所有学科申报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

    二、学科范围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 13745-2009),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的科学分类,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3)思想政治教育;(4)哲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人口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心理学;(24)管理学;(25)港澳台问题研究;(26)国际问题研究;(27)交叉学科。

    三、申报资格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
    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附件2)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四、申报限额
    本届优秀成果奖实行限额申报,我校具申报名额:15项。

    五、申报方式
    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者请登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www.sinoss.net),下载《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照填表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启用2019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该系统网上申报时间:2019年3月1日(星期五)-3月6日(星期三)。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咨询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邮箱:xmsb2019@sinoss.net。

    六、申报材料
    敬请有意申报者于2019年3月7日(星期四)上午11:00之前,将下列材料交至科研处:
    1. 申报评审表。著作类、论文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6份(至少1份原件);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10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 申报成果。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成果一式6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 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4. 《申报评审表》WORD电子版、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PDF版本,发送至如下邮箱:shangxikyc@163.com或科研处唐瑞OA邮箱。
                                科研处
                              2019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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