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18作者:访问量:517

各位教师:
    根据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关于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5]371号)文件精神,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申报工作业已开始。
    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烦请各系、部、二级学院秘书通知本院系教师,并将此通知打印出来,粘贴于各院系布告栏:

    一、项目类别
    2016年度一般项目不设申报指南(专项任务项目除外),申请者应紧紧围绕党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尤其是结合“十三五”时期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及学科发展的需要,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本次项目分为如下三类:(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本单位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

    二、学科范围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三、申报条件
    1、申报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
    2、每位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后附上我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3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5、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
    6、连续2年(本次指2014、2015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1年的一般项目申请资格。

    四、申报办法
    2016年度一般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请者请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网址:
www.sinoss.net)“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2016年新版本),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的电子文档。
    该申报系统受理时间截止到2016年2月29日。

    五、注意事项
    1、申报者务必按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内“填表说明”进行填报。
    2、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一般项目的管理费每项不超过2000元。
    3、2016年一般项目评审将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B表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个人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4、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将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六、申报材料
    请各位申报者于2016年3月1日(星期一)上午11:00之前将下列材料交至科研处:
    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的纸质版及相关材料一式三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的电子版发送至:学校内网科研处唐瑞邮箱或
shangxikyc@163.com
          
                                                                 科 研 处
                                                              2016年1月18日

附件:
1、《关于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5]371号);
2、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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