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办证须知

发布时间:2019-12-03作者:访问量:2639

第一条  凡是计划以内的本、专科生、研究生、(新生须由教务处统一到图书馆办理)、教职工,凭学生证或工作证办理借阅证(校园一卡通)开通手续。

第二条  本院旁听生、进修生,非在编人员,外聘教师等需要在有关院系和图书馆签订《图书借阅协议》(本协议可从网上下载)之后,方可办理借阅证(即校园一卡通)的相应权限开通。

第三条  办证时间:工作日 8:30-4:30,办证地点;华山路图书馆采编室或二楼会议室。

第四条  所有读者若遗失借阅证(校园一卡通),应到图书馆挂失。补办证后须到图书馆重新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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