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教务处的工作主题是“教学品质年”。为了更好地保障和推进“教学品质年”的开展,3月13日上午,我校教学指导委员会2012年第一次会议就教学制度建设进行了讨论,并制定和修订了一些教育教学制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工作坊管理试行办法》、《上海戏剧学院“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实施办法》,《关于教师调课停课管理规定》、《学生考勤管理办法》四个教学管理文件。本次制度梳理和修订,教务处根据教育改革、建设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尊重现实,着眼未来,在系统梳理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创新和完善。
《工作坊管理试行办法》(新制定)要求工作坊实行备案制度和申报制度。使工作坊纳入正常教学计划,真正成为教学的有益补充和新的教学形态,避免以往的无序和过滥倾向。
《上海戏剧学院“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实施办法》(新制定)旨在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而修订的制度。进入该活动的学生需遵循“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着力于鼓励学生自主性学习和研究性学习相结合,促进因兴趣而使教学的内涵变得更加丰富多彩,展现出我校本科教学的科学性和先进性。
《关于教师调课停课管理规定》(修订)针对去年教学月报反映教师调课随意等现象,为了加强教风建设,规定教师每学期因公调课不得超过2次,每学期因私调课不得超过2次。教务处负责统计、汇总每月各院系调课停课情况,编入教学月报,纳入年终教师教学考核。
《学生考勤管理办法》(修订)为完善学生考勤制度,加强管理,防止出现软化现象,特修订此办法。针对学校学风建设,学生考勤统一由辅导员负责。明确工作流程中两个层面的“学生申诉”通道,对于进入学校层面申诉的情况分为 8学时以内由教务处核实批准,8学时以上由主管教学副院长加签批准,24学时以上由院长或党委书记加签批准三种情况,规定逾期一般不受理申诉。
此次教学制度的梳理修订,进一步加强了教学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为我校提高教学质量,培养素质全面发展的文艺人才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文:教务处 编辑:榕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