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学校艺术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9作者:访问量:323

 

各位教师: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度学校艺术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体[2017]7号)文件精神,2017年度学校艺术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  
    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敬请各系、部、二级学院秘书告知本院系教师,并将此通知打印出来,粘贴于各院系布告栏中。

    一、指导思想
    学校艺术科研项目,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实施《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沪府办发[2016]24号)要求,加强美育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学生人文和艺术素养,为提高学校艺术科研水平和艺术工作质量服务。

    二、项目设置
    学校艺术科研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三大类。具体如下:
    1. 重点项目。该类项目指选题意义重大、有重要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的研究项目,重点研究对本市乃至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具有普遍、长期、宏观指导意义、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我校重点项目申报名额2项,资助金额为5万元,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申报者应具有正高级职称。
    2. 一般项目。该类项目指具有较高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的研究项目,重点研究学校艺术教育工作中亟需破解的问题。我校一般项目申报名额5项,资助金额为3万元,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申报者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3. 青年项目。该类项目旨在引导和培育优秀青年艺术教师和艺术教育工作者积极投身科研,项目要求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应用价值。我校青年项目申报名额5项,资助金额为1万元,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申报者一般应为35周岁以下,已获得硕士或以上学位。

    三、申报要求
    申报者只能申报一个科研项目,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申报项目,已连续承担两次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的申请者,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
 

    四、提交材料
    敬请申报者请于2017年3月31日(星期五)上午11:00之前将材料交至科研处,以便开展评议:
    1. 《上海市学校艺术科研项目申报书》、《上海学校艺术科研项目论证活页》纸质版,一份四份。
    2. 《上海市学校艺术科研项目申报书》、《上海学校艺术科研项目论证活页》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唐瑞校内OA邮箱或者
shangxikyc@163.com


                                                     科 研 处
                                                  201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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