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系列课题招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08作者:访问量:533

 

各位教师:
    根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系列课题招标公告》文件精神,2017年度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系列课题招标申报工作现已开始。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烦请各系、部、二级学院秘书告知本院系教师,并将此通知打印出来,粘贴于各院系布告栏:
    一、项目设置
    本次课题招标共28个选题方向,基本涵盖党的十九大报告的主要内容。每个研究方向原则上确立1个中标课题。申报人也可在认真学习和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精神实质的基础上,自行设计题目进行申报。自选题目应紧扣党的十九大精神,具有一定的理论高度和明确的研究目标。申报自选题目的申请人在课题申报系统中填报时选择子课题(自选),具体题目在导出的WORD文档中(封面和数据页)标注。
    “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系列课题要求2018年5月30日前完成,成果形式为一部不少于10万字的书稿。资助经费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每项10万元。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原则上应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副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职责。
    2. 本科课题申报不限制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承担者申报。
    3. 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系列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其他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课题的申报。
    4. 申报者必须有丰富的、与申报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5.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申请资格不符合《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
    (2)选题不符合“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选题方向要求,不具有重要研究价值的;“课题论证”明显简单草率,填写内容有明显缺项的;无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或前期研究成果与所申报课题无关的;申请书填写内容(包括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的基本情况、前期成果等)不实、弄虚作假,或相关成果存在署名等知识产权争议的。
    (3)申请人主持的各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市社科规划课题被撤项或终止处理尚在资格限制期内,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的。
    (4)未按照《申请书》规范填写纸质表格和打印装订的。
    (5)未按照“课题申报管理系统”要求进行实名认证,或提交的证件信息与用户注册时不符的。
    (6)未按照“课题申报管理系统”要求在线填写数据,或填报数据与报送的纸质《申请书》“数据表”内容不一致的。

    三、申报方式
    本次课题采取网上填报方式,申报者须在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网址:
http://www.sh-popss.gov.cn)的课题申报管理系统中注册个人用户(已注册用户直接登录系统即可),完成实名认证,补充(更新)个人资料,点击“课题申报管理系统”中的“上海市哲学科学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系列研究课题”,填写课题申报数据,将系统自动生成的课题申请书打印,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请申报者务必于2017年11月20日(星期一)之前完成课题申报并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
    请申报者务必于2017年11月21日(星期二)上午11:00之前将下列材料交至科研处:
    1. 系统自动生成课题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七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 系统自动生成课题申请书电子版发至发送至邮箱:科研处唐瑞OA邮箱或
shangxikyc@163.com

                                                          科 研 处
                                                        2017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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