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门: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要求,因公临时出国要实行信息公开,公示内容包括团组全体人员的姓名、单位和职务,出访国家、任务、日程安排、往返航线,邀请函等。公示时间不得短于五天。从本学期开始,因公出访项目经学院领导批复同意后,会通过校园网http://ws.sta.edu.cn/index.aspx进行公示。各院、系、部门如有因公出访项目,请提早进行申报,以便办理因公出访(境)手续。特此通知。国际交流中心2013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