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09作者:访问量:38

各院、系、部门:
为统筹全国文化资源,加强对港澳文化工作,文化部于今年7月发布《对港澳文化交流重点项目扶持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自主策划和实施艺术质量上乘、符合港澳地区需求的演出展览、人才合作、产业贸易等文化交流项目,并对符合要求的重点项目提供经费扶持。
特此通知。
 
                         国际交流中心
                    201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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